(一)竞赛时间
2009年9月15日~10月30日。
(二)竞赛对象
全省各级、各类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。
(三)竞赛内容
本次竞赛以与企业经营、管理、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,试题主要选取自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《应对危机公司治理法律百问》一书,同时涉及其他部分法律、法规的内容。
(四)竞赛办法
竞赛组织者将对收到的答题卡组织统一阅卷,按照成绩顺序确定获奖者。如果成绩相同,将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获奖名单,随机抽取过程将进行法律公证。
(五)答题要求
答题前请务必先用钢笔、圆珠笔或签字笔填写真实个人信息,包括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系电话、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,以便确认参赛者身份,方便竞赛组织者与获奖者联系。要求字迹清楚,填写项目完整,否则无效。如果获奖者的个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,将被取消获奖资格。
(六)奖项设置
一等奖10名,各奖人民币1000元;
二等奖20名,各奖人民币500元;
三等奖30名,各奖人民币300元;
优秀奖500名,各奖价值100元的礼品一份;
组织奖8个,各奖人民币5000元。
获奖者名单将在媒体上公布,奖金通过邮寄形式寄出,礼品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。获奖名单公布1个月后不领取视为放弃,主办方不予邮寄。
(七)竞赛题目将于9月15日在《浙江日报》、《浙江法制报》及钱塘法治网(http://www.qtfz.gov.cn)上同时刊登,全省各地普法网站也将进行链接。参赛人员可通过随试题同附的答题卡进行书面答题(答题卡复印有效),也可登录钱塘法治网,进行网上答题。书面答题和网上答题具有同等效力(每个参赛者只能选择一种方式进行一次答题,重复答题无效)。书面答题卡须在10月30日前(以邮戳为准)寄至省普法办。在线答题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24时。
(八)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竞赛活动组委会。